嵬名央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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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立法——俾斯麦的伟大创举

    
许多学者因为俾斯麦严厉地打击自由派、社民党等帝国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社民党),就把他归入"反动独裁"的黑名单中。他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俾斯麦的社会立法,忽略了福利制度实际上是由俾斯麦首创的。即使承认,也要将俾斯麦所谓的"反动"动机加大力度渲染一番,好像俾斯麦只是想以此来压制社民党。毫无疑问,俾斯麦是有这一方面的考虑的,但这并不是全部。俾斯麦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他之所以要将社会立法与《非常法》并用,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秩序,使国家发展得到良好的内部环境。
国家要发展,内外环境同样重要。外部环境是指和平的国际环境,战争无疑是对经济的巨大破坏。俾斯麦在普法战后所构建的一系列外交体系已经确保了德国的和平的外部环境。而内部环境同样重要,国家内部的动乱、革命等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不亚于战争。例如辛亥革命,在许多地区就逐步演化为暴乱,对当地的经济的破坏相当严重。不仅如此,劳动者去参加各种革命而非从事生产,本身就是对经济发展的阻碍。而社民党作为一个不执政的政党,考虑的是如何从俾斯麦手中夺取权力而非国家如何发展,煽动对现实不满的群众是最好的手段,这就会导致国家内乱。对于内部的问题,俾斯麦软硬兼施,用《非常法》惩罚社民党,而用社会立法拉拢普通工人和群众,这是事实,但不能过分夸大。因为俾斯麦多数是为了国家和社会考虑,而不像社民党多数是为了权力。
德国的社会立法是世界首创,在俾斯麦之后被一些国家效仿。这些法令在当时确立了较为齐全的保险和福利体系,覆盖工时、工资、废除童工、工人教育以及疾病、工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保险等多个方面。这项制度保障了普通民众生活的权利,也使他们减少被社民党诱惑的可能,更加积极地从事生产,有利于国家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俾斯麦首开福利制度先河,由国家对劳动者进行保障,不仅保护了人民,孤立了敌人,也有利于国家,是利国利民的政策,对于现在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把俾斯麦称为"工人的残暴敌人"(丁建弘语)是有失公允的。尽管俾斯麦镇压了号称"工人代表"的社民党,但这也是因为社民党的举动对国家极其不利,俾斯麦才打压他们的。何况俾斯麦还是社会立法的创始人,这项政策事实上就是有利于工人和劳动群众的,虽然同时也不开罪于国家上层,而是主张阶级调和,两全其美。全欧洲的劳动者或许应该为此感谢俾斯麦和他的这一创举,如果不是俾斯麦用它敲醒了别的国家的政府,工人们也许还要在痛苦中多挣扎几年。反过来说,那些国家的政府没有采取这样的方式,有的甚至只是用暴力对付所有工人如果俾斯麦是"残暴",他们岂不是更加残暴吗?
社会立法也许是俾斯麦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它在调节社会矛盾和经济发展等许多方面对全世界都具有借鉴意义。用利国利民形容它一点不过分。如果一个国家可以双选保护人民和发展国家,又为什么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呢?

     转自贴吧by德国铁血首相
   
     来自普鲁士吧搬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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